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靈活就業后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不超過其實際繳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是指登記失業并申領《就業創業證》人員中的下列人員:殘疾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登記失業連續12 個月以上的人員、因失地失?;蛑卮笞匀粸暮κI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的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靈活就業是指通過自謀職業或自愿組織起來,為社會、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勞務并獲得非法收入,但又無法建立或暫時無條件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非正規就業方式,包括沒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創業(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除外)等。
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對于女性就業困難人員,2003年1月1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退休年齡按55歲計算; 2002 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退休年齡按50歲計算。不同項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獨立計算,每項社會保險補貼享受年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該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勞動合同等?!毒蜆I創業證》和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不再提供,調整為人社部門內部核查(下同)。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如無基本戶,可由人社部門為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
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等。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
二、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靈活就業后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不超過其實際繳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高校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 300號)執行(下同)。
補貼期限: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畢業證書、勞動合同等。畢業生申領《就業創業證》的可免提供畢業證書(下同)。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的銀行基本賬戶。
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畢業證書、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等。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
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社會保險補貼
自治區內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貧困勞動力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貧困勞動力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補貼期限:參照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執行。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招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的企業或社會組織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廣西脫貧攻堅精準幫扶手冊》或縣級扶貧部門出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勞動合同等。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或社會組織的銀行基本賬戶。
四、企業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在我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企業,每新增1個就業崗位,按該企業為其新招用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月人均額度為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新招用人員個人應繳納部分。新增就業崗位是指與基準月(上一年12月或各地結合實際確定)相比企業每月凈增加的新就業崗位數量,并與新增就業人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新增崗位數量和人均實際繳費額度分月進行核算。
補貼期限: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h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重點企業補貼期限可延長至2年。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新增就業人員名冊、勞動合同。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
五、崗位補貼
對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單位,按其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3倍的崗位補貼。
補貼期限:按自治區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提供勞動合同、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安置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銀行賬戶。
六、就業見習補貼
對吸納畢業學年和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和16-24歲已登記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提高見習補貼標準至每人每月2000元。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按自治區就業見習有關規定執行。
七、創業扶持補貼
對首次在設區市轄區內創辦小微企業,所創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照5000元/戶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創業扶持補貼應提供營業執照、畢業證書(高校畢業生提供)、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如納稅證明、企業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如可查詢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的,可免提供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創業者本人銀行賬戶或所創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
八、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畢業生就業補貼
對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帶動就業補貼應提供畢業證書、勞動合同等。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的銀行基本賬戶。
九、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補貼
對招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或社會組織,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標準給予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招用貧困勞動力的企業或社會組織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帶動就業補貼應提供《廣西脫貧攻堅精準幫扶手冊》或縣級扶貧部門出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勞動合同、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
十、農民工創業就業補貼
對農民工新創辦的各類市場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組織、社會組織等)給予一次性5000元創業獎補。
補貼條件:1.創辦者為廣西戶籍農民工,可以是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實際控制人(出資或入股≥50%);2.市場主體在武鳴區內完成工商、稅務登記距申請獎補之日18個月內,有固定經營場所,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且申報獎補時仍在經營的。
補貼的申領與發放: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創辦者本人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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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鳴區就業創業咨詢電話:6223717